政策解读:《新乡市加强流动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实施方案》
流动儿童是伴随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和人口流动性增大的一类儿童群体。根据国务院关于儿童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结合新乡本地实际,2024年12月27日,新乡市民政局联合十八部门印发了《新乡市加强流动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实施方案》(新市民〔2024〕33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具体解读如下:
一、出台《实施方案》的目的
聚焦流动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以完善关爱保护措施,强化关爱服务,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重点,持续提升流动儿童关爱保护质量,创造良好的生存发展环境,使流动儿童权益更有保障。
二、《实施方案》相关细化的说明
一是做好监测统计工作方面,由市统计局和市民政局共同完成流动儿童数据规模、年龄结构、分布区域、健康状况、学业状况、监护情况、医疗保险参保情况等总体状况进行分类统计分析工作。
二是在做好基础保障工作方面,从教育保障、卫生保障、基础生活保障提出了具体工作措施,教育部门要优化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推进流动儿童就近在普惠性幼儿园入园,增加公办学校学位供给,满足符合条件的义务教育阶段随迁子女就近就读公办学校。卫生健康部门要持续做好适龄流动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服务工作。医保部门要落实异地就医结算,确保参保儿童医疗保障权益。儿童福利机构要为符合条件的流动儿童提供临时或长期监护、日常照料等保障;对符合条件的残疾儿童办理残疾人两项补贴。公共服务交通设施要为流动儿童提供便利服务设施设备。
三是在做好关爱服务方面,提出要进一步提升家庭教育指导水平,各地妇联、民政、教育等部门积极对流动儿童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动态开展流动儿童入户监测摸排,及时了解流动儿童及其家庭的基本情况,重点对流动儿童家庭生活情况、心理情况、学习情况进行摸排,协同建立有效的帮扶措施,对发现流动儿童父母或监护人不依法履行监护职责或侵犯儿童合法权益的要予以劝诫、制止,情节严重或需要法律介入的,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还提出各地要充分发挥教育、医生、社会工作等力量依托卫生机构、未保机构等平台为有需求的流动儿童分类提供心理辅导、情绪疏导、心理慰藉等服务;对发现心理、行为异常的流动儿童,要积极配合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采取有效的干预措施。明确了各地网信、广电、团组织、妇联组织要组织排播优秀少儿台节目、动画片等深受儿童喜欢品牌节目,开展适宜儿童参加的经典阅读、手工、绘画等实践活动,结合寒暑假期、“六一”等重要节点,积极开展“童心港湾”等主题活动。
四是清单建立方面,从幼有所育、学有所教、病有所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发展保障6个方面,进一步细化落实国家清单,并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涵盖19项服务内容的流动儿童在居住地享有关爱服务基础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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