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养老服务应用平台建设采购说明
根据《河南省民政厅关于全面开展智慧养老服务应用平台建设工作的通知》(豫财综〔2021〕170号)文件精神,9月,新乡市民政局申报第三批全省智慧养老服务应用平台建设项目,该项目经省厅相关部门评审后,拨付新乡市270万元。270万元分配至新乡市民政局,用于采购智慧养老服务应用平台建设,打造监督有力、服务完备、功能齐全的智慧养老服务体系。
采购预算金额为:270万元。
新乡市民政局
2021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