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新乡市民政局党组关于刘成其等8名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经局党组研究并报市委组织部同意:
刘成其同志任社会组织管理办公室(社会组织执法监督办公室、行政事项服务科)主任,不再担任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职务;
张伟同志任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科科长(试用期一年),不再担任办公室(政策法规科、规划财务科)副主任职务;
李丹同志任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不再担任社会组织管理办公室(社会组织执法监督办公室、行政事项服务科)副主任职务;
韩亚威同志任办公室(政策法规科、规划财务科)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马亚南同志任社会事务科副科长(试用期一年);
杨玲同志任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科(儿童福利科)副科长(试用期一年);
秦红松同志不再担任社会组织管理办公室(社会组织执法监督办公室、行政事项服务科)主任职务;
苗继锋同志不再担任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科科长职务。
中共新乡市民政局党组
2021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