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民政局关于地名命名的备案公告
根据《地名管理条例》、《地名备案公告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和新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富美平原颂小区”名称备案的批复》(新建名备〔2026〕05号),同意富美平原颂小区进行备案,现予以公告。
标准名称:富美平原颂小区
罗马字母拼写:Fumeipingyuansong Xiaoqu
所属政区:新乡市红旗区
位置描述:东至新中大道,西至鸿源南街,南至华兰大道,北至豫北医学院(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
批准机关:新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批准时间:2026年10月22日
特此公告。
新乡市民政局
2026年11月2日
豫公网安备 4107020200129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