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民政局关于公开征集婚介机构乱象问题线索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整治婚介机构乱象专项行动工作部署,规范全市婚介服务市场秩序,严厉打击婚介服务领域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广大征婚群众合法权益,现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婚介机构乱象问题线索,欢迎广大群众、社会各界积极监督、如实反映问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线索征集范围
征集对象为全市范围内从事婚介服务的各类市场主体、社会服务机构,包含线下实体婚介机构、线上婚恋平台以及其他开展婚介服务的组织。纯粹以交友、社交为目的的免费平台或组织,不属于本次线索征集范围。
二、重点征集的问题线索
(一)登记服务违规:未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或社会服务机构法人登记,擅自从事婚介服务;登记住所和实际服务场所不一致,存在异地服务;线上婚介平台未取得互联网信息服务、电信业务相关许可,擅自开展线上婚介服务。
(二)虚假营销宣传:对婚介服务做虚假、误导性宣传;作出“包成功”“保证脱单”等不实承诺;虚构婚介成功率、编造成功案例,虚假描述征婚人员情况。
(三)“婚托”欺诈行为:安排“婚托”冒充征婚人员见面,制造虚假约见记录;虚构优质征婚对象,以见面费、诚意金、保证金等名目反复收费;多名“婚托”轮番对接同一消费者,消耗服务次数。
(四)合同签约违规:设置不公平格式合同条款,排除、限制消费者权利,免除经营者退款等应当承担的责任。
(五)收费管理混乱:不落实明码标价,乱加价、收取未公示费用;预付费模式下不签订书面服务合同;拒不履约、恶意拖延退还预付款;经营出现重大风险仍继续收取预付款;服务期间随意降低服务质量、加价收费。
(六)关键信息审核流于形式:对征婚人身份、婚姻状况、学历、职业等关键信息不核验或核验走过场,放任虚假征婚信息发布。
(七)个人信息泄露滥用:未经许可出售、向第三方推送征婚群众个人信息;内部管理混乱造成信息泄露;无信息安全制度,系统存在安全漏洞导致信息被窃取。
(八)涉外婚恋违法:违法开展涉外婚介服务,组织、协助实施骗婚、偷越国(边)境、拐卖妇女以及其他骗取财物违法犯罪活动。
三、线索征集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7年1月。
四、举报渠道

备注:1.反映线索请尽量写明涉事机构名称、经营地址、事件发生时间、具体事实经过,一并提供合同、缴费凭证、聊天截图、宣传资料、照片视频等佐证材料,便于核查处置。
2.举报线索请留下有效联系电话,便于工作人员沟通核实情况;我局将严格保密举报人个人信息,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
3.举报人应当对举报内容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歪曲事实,借举报诬告陷害他人,涉嫌违法的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五、不予受理范围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次线索征集不予受理:
(一)不属于本次婚介机构乱象专项整治受理范围的事项;
(二)无明确被举报婚介机构,缺少机构名称、地址、事实经过、基础证据等关键要素,经提示仍无法补全有效信息的;
(三)仅属于征婚当事人之间私人感情、婚恋情感纠纷,不存在婚介机构、婚介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的;
(四)同一事项已经人民法院、仲裁机构、行政复议机关受理、正在办理或者已经办结的;
(五)已经信访部门受理、办理终结,无新的事实证据再次重复反映的;
(六)就同一问题已经核查办结,举报人没有提供新证据反复举报、恶意举报的;
(七)其他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属于本单位受理的情形。
收到线索后,我局将对线索统一登记、分类梳理,联合网信、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开展核查处置;对查证属实的违法违规问题,依法依规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
特此公告。
新乡市民政局
2026年9月22日
豫公网安备 4107020200129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