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民政局关于同意新乡市九如轩书画艺术研究院变更登记的批复(新民社管〔2025〕54号)
新乡市九如轩书画艺术研究院:
你单位关于变更法定代表人的申请收悉。经审核,材料齐全、有效,符合《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五条之规定,同意变更登记。变更内容是:
法定代表人由杨明军变更为李永新。
2025年7月1日
新乡市九如轩书画艺术研究院:
你单位关于变更法定代表人的申请收悉。经审核,材料齐全、有效,符合《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五条之规定,同意变更登记。变更内容是:
法定代表人由杨明军变更为李永新。
2025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