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民政局关于同意新乡市中原乡村振兴培训中心变更登记的批复(新民社管〔2025〕56号)
新乡市中原乡村振兴培训中心:
你单位关于变更住址的申请收悉。经审核,材料齐全、有效,符合《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五条之规定,同意变更登记。变更内容是:
住址由新乡市红旗区金穗大道(东)266号变更为新乡市高新区丰华街318金域蓝湾G5号楼附属104室。
2025年7月3日
新乡市中原乡村振兴培训中心:
你单位关于变更住址的申请收悉。经审核,材料齐全、有效,符合《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五条之规定,同意变更登记。变更内容是:
住址由新乡市红旗区金穗大道(东)266号变更为新乡市高新区丰华街318金域蓝湾G5号楼附属104室。
2025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