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民政局关于同意新乡市工程勘察设计协会变更登记的批复(新民社管〔2025〕57号)
新乡市工程勘察设计协会:
你会关于变更法定代表人和住址的申请收悉。经审核,材料齐全、有效,符合《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十八条之规定,同意变更登记。变更内容是:
法定代表人由兰和彬变更为徐发胜;
住址由新乡市红旗区东干道83号变更为新乡市红旗区开元名都6号楼109室。
2025年7月22日
新乡市工程勘察设计协会:
你会关于变更法定代表人和住址的申请收悉。经审核,材料齐全、有效,符合《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十八条之规定,同意变更登记。变更内容是:
法定代表人由兰和彬变更为徐发胜;
住址由新乡市红旗区东干道83号变更为新乡市红旗区开元名都6号楼109室。
2025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