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民政局关于同意新乡市相魁中等专业学校变更登记的批复(新民社管〔2025〕63号)
新乡市相魁中等专业学校:
你单位关于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和地址的申请收悉。经审核,材料齐全、有效,符合《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五条之规定,同意变更登记。变更内容是:
单位名称由新乡市相魁中等专业学校变更为新乡市信息科技中等专业学校;
法定代表人由魏立新变更为刘改丽;
住址由新乡市高新区高新西路88号变更为新乡市高新区新飞大道与海河路交叉口东侧100米路北。
2025年8月26日
新乡市相魁中等专业学校:
你单位关于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和地址的申请收悉。经审核,材料齐全、有效,符合《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五条之规定,同意变更登记。变更内容是:
单位名称由新乡市相魁中等专业学校变更为新乡市信息科技中等专业学校;
法定代表人由魏立新变更为刘改丽;
住址由新乡市高新区高新西路88号变更为新乡市高新区新飞大道与海河路交叉口东侧100米路北。
2025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