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保护强制报告制度标牌实现村(居)全覆盖
为积极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工作,尤其是未成年人保护强制报告制度,市民政局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协作配合 深化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实施办法》要求,促进源头治理,指导各县(市)、区组织各乡镇(街道)、村(居)宣传未成年人强制报告制度,并制作强制报告标牌,在全市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乡镇(街道)未保站、村(居)等场所张贴强制报告标牌3900余张。
强制报告制度对及时发现和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具有重要意义,市民政局将进一步加强与检察院协作配合,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让更多人成为强制报告制度的“宣传员”和“践行者”,形成全社会共同爱护未成年人的良好氛围,照亮更多侵害未成年人“隐秘的角落”,守护祖国花朵“纯真的笑脸”。
当你发现未成年人遭受或已经遭受侵害时,请你多看几眼,多问几句,多做一点,及时履行强制报告义务,共同织密未成年人保护网,筑牢未成年人防护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