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家星在《新乡日报》发表署名文章:坚持育管并重 聚力提质赋能
9月21日,《新乡日报》头版刊发新乡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申家星署名文章:《坚持育管并重 聚力提质赋能——推动新乡市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践与思考》。


社会组织作为社会治理的重要参与者、公共服务的重要提供者、行业发展的重要推动者,是衔接政府、市场与群众的桥梁纽带和重要力量,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站在新的历史起点,推动社会组织从“数量增长”向“质量提升”转型,是时代赋予登记管理机关的职责与使命。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工作部署,新乡市民政局坚持党建引领、依法监管、从严整治、提质增效,不断健全社会组织管理体系,净化行业发展生态,推动全市社会组织逐步实现“四个转变”,即:从数量扩张向质量提升转变;从粗放管理向精细治理转变;从被动参与向主动服务转变;从单打独斗向协同共治转变,引导全市各级各类社会组织守初心、强规范、优服务、勇担当,以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社会动能。
一
坚持党建引领,把准高质量发展的“方向盘”
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离不开党建这个“根”与“魂”。
一是深化“两个覆盖”。开展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集中攻坚,推动党的组织应建尽建、党的工作实现全覆盖。建立“两个覆盖”动态管理台账,大力推动行业党委建设,市级行业党委达到22家;通过单独建、联合建、选派党建指导员等多种方式,推动党组织和党的工作从“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转变。目前全市社会组织党的组织覆盖率达到90%以上。确保社会组织听党话、跟党走。
二是落实“同步机制”。严格落实社会组织党建与成立登记、章程核准、年检年报、专项抽查、等级评估、教育培训“六同步”,修订完善了《新乡市社会团体章程示范文本》,将坚持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入章”作为刚性要求,目前50%以上的全市性社会组织按照要求修订了章程。
三是压实党建责任。坚持“管行业也要管党建”,配合党委社会工作部门,不断理顺党建工作机制,明确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的社会组织党建职责,形成齐抓共管格局。今年以来,分两批明确了156家全市性行业协会商会的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对所管社会组织加强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推动落实“脱钩不脱管”“直登不失管”,一批脱钩和直登社会组织感受到党和政府的重视关怀。
二
严把入口登记,筑牢高质量发展的“基础桩”
源头把控是规范化建设的第一关,必须严格依法依规审查。
一是实行事先告知提示。在成立登记阶段,向发起人、捐资人书面告知社会组织非营利属性、财产权属及剩余财产处理等法规政策,要求签署告知书与承诺书,杜绝“冲动型”“盲目型”登记。
二是严格负责人人选审查。把政治标准摆在首位,协同相关部门对负责人人选进行审核。我市制定出台了《全市性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任职管理办法(试行)》《全市性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退出办法(试行》《全市性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人选公示办法》《全市性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任职谈话办法》等一系列制度文件,严格负责人人选审核程序,坚决杜绝“带病入会”“近亲繁殖”,着力建设一支拥护党的领导、业务精通、治会有方、清正廉洁的负责人队伍。对于党政领导干部兼职的,严格核查报批手续。推动建立健全负责人选任、公示、履职、退出等制度。
三是聚焦主责主业审核。在名称审核、业务范围审定时,坚持明确、清晰、聚焦主业原则,引导社会组织找准定位,不“贪大求全”,确保登记事项与能力资源相匹配。
三
强化多元监管,织密高质量发展的“安全网”
坚持“严管就是厚爱”,综合运用多种手段,构建全链条监管体系。
一是提升年检与执法效能。切实提升年度检查质量,重点核查财务收支、按章程开展活动等情况,对问题社会组织实行“一对一”指导整改。常态化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主动对接党委社工部门,加强与公安、市场监管、财政、网信、通信管理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厘清部门职责,健全信息共享、线索移送、联合执法机制,打破部门壁垒、凝聚整治合力,大幅提升非法社会组织案件处置质效。今年以来,新乡市市县两级民政部门共对社会组织违法问题立案39件,已作出行政处罚决定27件,排查山寨社团线索8条,约谈组织3个;发放整改意见书27个;列入活动异常名录组织22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组织26个。
二是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建立社会监督工作机制,广泛受理行业协会商会违规事项投诉举报,建立工作制度,及时转办督办问题线索,切实维护会员、从业人员合法权益。公开征集非法社会组织和“山寨社团”活动线索。利用新乡民政公众号向社会公布第一批非法社会组织6个,通报3起违规社会组织案例。推动建立社会组织党组织参与重大决策制度。探索建立大数据预警机制,对出现异常资金往来、长期不活动的“僵尸型”社会组织实施动态监测和清理。
三是强化内部治理规范。研究制定《新乡市社会团体内部管理制度示范文本》,推动社会组织完善以章程为核心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管理制度,落实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机制。
四
注重培育赋能,激发高质量发展的“新动能”
在严格监管的同时,更要注重“施肥浇水”,通过赋能增效让社会组织“强筋健骨”,提升社会组织服务水平。
一是构建孵化培育体系。健全市、县(区)、乡镇(街道)三级社会组织孵化网络,为初创期社会组织提供场地、资金、能力建设等支持服务,重点培育和优先发展契合国家战略、服务六个强市建设的社会组织,支持在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绿色低碳产业等领域依法成立社会组织。
二是强化政策辅导,提升工作能力。会同市委社会工作部举办全市党建引领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专题培训班,通过集中培训、现场指导、疑难解答等方式,常态化开展对社会组织换届选举、变更登记、注销登记过程中遇到的疑点、难点问题进行政策辅导、业务指导。聚焦日常管理规范化、财务管理精细化、运营赋能数字化,对社会组织负责人开展系统性轮训,帮助其提升治理能力与风险防控意识。
三是搭建作用发挥平台。发挥社会组织化解信访矛盾中的作用,市装修装饰行业协会、市山东商会均设立了专业调解组织,成立以来化解各种矛盾300余起,为基层高效能治理发挥了行业优势。组织开展部分协会商会观摩交流,聚力共促社会组织提质增效。引导社会组织开展品牌化建设,积极参与基层治理、文明创建、应急救援、扶困助农等“微治理”服务,据统计,今年以来有50余家市级社会组织开展公益活动100多场次。
育管并重是手段,激发活力是途径,高质量发展是目的。我们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重要论述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目标导向与问题导向相结合,在“育”上做文章、在“管”上动真格、在“服”上求实效,以更高站位、更宽视野、更实举措,着力以高质量党建引领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不断完善社会组织管理制度,调整优化社会组织结构布局,健全社会组织培育扶持体系,加强社会组织综合监管,加强社会组织自身建设,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贡献社会组织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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