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民政局《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公告
经调查,新乡市红楼梦学会等社会组织(见附件)连续两年不接受登记管理机关年度检查,上述社会组织的行为分别违反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一款、《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之规定,本机关决定对新乡市红楼梦学会等社会组织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公告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上述社会组织应当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市民政局领取《行政处罚决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你单位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新乡市人民政府或者河南省民政厅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直接向新乡市红旗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上述行政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
特此公告。
本机关地址:新乡市人民路1号
联系部门:新乡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办公室
电话:0373-3696671
附件:决定撤销登记的新乡市红楼梦学会等社会组织名单
2025年6月17日
附件:
决定撤销登记的新乡市红楼梦学会等社会组织名单
| 序号 | 机构名称 | 
| 1 | 新乡市红楼梦学会 | 
| 2 | 新乡市国学学会 | 
| 3 | 新乡市园林绿化企业协会 | 
| 4 | 新乡市投资行业商会 | 
| 5 | 新乡市大东区商会 | 
| 6 | 新乡市物流与采购联合会 | 
| 7 | 新乡市新能源商会 | 
| 8 | 新乡市机电设备联合会 | 
| 9 | 新乡市纺织服装商会 | 
| 10 | 新乡市绿色食材协会 | 
| 11 | 新乡平原志愿服务学院 | 
| 12 | 新乡市中原职业培训学校 | 
| 13 | 新乡市民生职业培训学校 | 
| 14 | 新乡市新健康职业培训学校 | 
| 15 | 卫辉市汇智机电学校 | 
| 16 | 新乡立人文化学校 | 
| 17 | 新乡市启航培训学校 | 
| 18 | 新乡市格雷特综合高中 | 
| 19 | 新乡市新时代教育评估中心 | 
| 20 | 新乡市百思海文化培训学校 | 
| 21 | 新乡市慈济乳腺病研究所 | 
| 22 | 新乡市新康按摩经络反射学研究所 | 
| 23 | 新乡市奥林体育俱乐部 | 
| 24 | 新乡市南太行户外运动俱乐部 | 
| 25 | 新乡市力之星体育俱乐部 | 
| 26 | 新乡市体育运动学校青少年体育俱乐部 | 
| 27 | 新乡市上医治未病研究院 | 
| 28 | 新乡市新农玉米研究所 | 
| 29 | 新乡市百泉特色种植研究院 | 
| 30 | 新乡市济世中医药微生物技术研究所 | 
 豫公网安备 4107020200129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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